依据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路途交互与通行处理的布告》规则,每日0时至6时,除了修建废物运送车、非整装物料运送车、水泥搅拌车、吸污车(含吸粪车、清污车等)、轻型自卸卡车等城市工程运送车辆外,其他载货轿车无需处理通行证,能够通行除民族大路(江北大路至枫林路段)、竹溪大路、厢竹大路、邕江大桥、清厢快速路以外的南宁市城市路途。
2.申请人、车辆或车辆所有人处于约束处理区域通行证期间的,不得申办通行证;
8.核定载重量4.5吨以上的车辆不得处理通行证(申办五类通行权限通行证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