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民事法令行为是指因短缺民事法令行为的有用条件而不发生法令上的约束力的法令行为。无效的民事法令行为有下列景象:
此即主体不适格,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践即指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 8 周岁以上的因不具备杰出精力情况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无行为能力人施行的民事法令行为无效。
民事法令行为是民事主体经过意思表明建立、改变、停止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联系,可以发生当事人预期法令作用的行为。民事法令行为以存在实在的意思表明为中心,假如该民事法令行为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伪的意思表明作出的,则该民事法令行为不发生效能。
学理上存在躲藏行为的概念,是指表意人为虚伪的意思表明,但其真意为发生别的法令作用的意思表明。躲藏行为中的虚伪意思表明无效,但表意人实在意思表明有用。
(3)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的民事法令行为无效,可是该强制性规则不导致该民事法令行为无效的在外。
该规则需注意两点,一是违背标准的效能层级,二是违背标准的效能类型。从效能层级上来说,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才会导致民事法令行为无效,而违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文件不导致民事法令行为的无效,仅会导致其他法令责任的发生,可民事法令行为自身仍是有用的。从效能类型上来说,法令、行政法规中部分规则系管理性规则,违背管理性规则不导致民事法令行为的无效,只要违背效能性强制性规则,才会导致民事法令行为的无效。
公序良俗即公共次序和仁慈习俗,公共次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开展所必需的一般次序;良俗,指仁慈习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开展所必需的一般品德 。民事法令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歹意勾结是指当事人以歹意完成了通谋的状况,包括片面上的歹意与客观上的通谋两个要件。歹意勾结的民事法令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