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合肥市修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行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施行细则》),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及居民区、医院、校园等环境敏感区域现场露天灰土拌合,且
《施行细则》提出,施工现场应装备车辆冲刷渠道、雾炮机、洒水车、围挡雾状喷淋、高压水枪、防尘网等必要的扬尘污染防治设备、设备、机具、资料等资源。施工现场应施行全关闭围挡。修建工程项目施工应运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施工现场确需拌和零散混凝土、砂浆,应对拌和区域采纳关闭降尘办法。施工场区内场所和堆积的土方一定要选用密目网掩盖、美化等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动土作业时在明显方位设置施工告示牌并装备运用降尘设备,48小时内不施工区域执行好全掩盖作业。
依据《细则》,施行工程单位应按规则装备扬尘污染防治专职保洁人员。其间,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房子修建工程的应装备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房子修建工程(含标段)应装备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应装备不少于4人;造价2亿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备工程建设项目应装备不少于2人,2亿元以上的应装备不少于3人;独自的土方开挖工程不少于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