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向我县转办信访交办件27件(其中主办26件,协办1件)。截至2024年10月中旬,已整改完成并组织验收销号27件。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文件精神,现将已整改完成的27件信访交办件整改验收工作情况予以公示。
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高坟岗村石竹园自然村村民来信反映村内有一家砂石料加工厂(高坟岗村和武埠村交界处、金温加油站旁),距离最近的居民生活区100m左右,于2021年7月开始投入生产,长期夜间生产,灰尘、噪音污染严重,企业占地50亩左右,部分涉及红线划分区,希望拆除此加工厂。
1.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对加工厂部分物料未采用防尘网覆盖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处罚款20000元,企业已完成问题整改。2.企业主承诺调整生产作业时间,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针对其噪声超标问题立案调查并处罚款20000元。2024年8月1日对该公司噪声进行仔细的检测,噪声已经达标。3.企业已完成防护网设置,控制堆场堆料,防止物料滚落河道。4.企业已完成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登记编号:201001X。现场露天堆放的污泥已清运完成。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沙埠垟农田内堆放大量青田县鹤城街道旧房拆建的垃圾(包括旧城改造的建筑垃圾和建材厂生产的淤泥)和建材厂的淤泥,臭味扰民,造成土壤污染。希望清理垃圾,让农田复耕复垦。
1.实施工程单位已完成围栏加装和设置警示牌工作,并对场区内堆放的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平整,场区配备雾炮机用于抑制车辆进出时产生的扬尘。2.施工单位已落实专人负责工程渣土清运、处置、消纳等环节,重点做好扬尘治理、消除臭气、降噪工作,并做好日常台账整理。3.温溪镇人民政府督促堆放点管理者对靠近村庄方向的堆放位置播撒草籽与喷洒清新剂等吸收异味。
丽水市青田县仁庄镇严潦村上村11号在房屋边养殖鸡、鸭,产生臭味,影响周边村民。
仁庄镇已组织人员对栏舍鸡粪等旁边的环境进行清洁,消除了臭味,并督促业主做好栏舍及旁边的环境的日常保洁。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港头工业区兴工中路10号浙江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超许可量排放DMF等挥发性有机物,未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装置,未按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排放口数量与排污许可证信息不符。
1.企业已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2.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对浙江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位置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处罚款200000元,企业已完成罚款缴纳工作。3.企业已完成部分污染物排放口不清标志牌标识的更换工作。
丽水市青田县东源镇五星工业区康泰矿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砂石料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直接堆放回矿山,下雨时污泥随雨水流入矿山附近的五星村饮用水源地。
1.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对企业污泥露天堆放行为立案处罚,处以罚款101000元.企业已完成现场污泥的遮盖及综合利用。2.企业已完成废水收集池内沉积污泥清理工作,并将常态化清理收集池内沉积污泥。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温溪新村行政村存在以下问题:1.三个脑自然村邹某腾的农田(与汪坑自然村交界处)被汪坑自然村村民占用,用于建造坟墓,破坏农田;2.汪坑自然村(与三个脑自然村交界处)的山林被毁,用于建造坟墓。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曹忠权、曹林甫未经林业审批开挖山林造成林地破坏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3263.9元,并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限期6个月对被破坏林地进行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并在原地补种毁坏株数1倍的树木。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港头工业园区兴工中路10号浙江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排放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的DMF等挥发性有机物是允许排放量的百倍以上;2.未安装在线.未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4.实际生产设施与验收数量严重不符。
1.企业已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2.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对浙江联侨合成革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位置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处罚款200000元,企业已完成罚款缴纳工作。3.企业已完成部分污染物排放口不清标志牌标识的更换工作。
丽水市青田县东源镇平桥村北面,离村庄500米处有一泡沫砖厂房,占地七十几亩,废料气味重、扬尘严重。
1.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已对浙江祥盛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的扬尘问题立案调查并处罚款20000元。2.企业已完成场区内露天堆场临时棚搭建工作。
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溪口村西村公路89号旺能垃圾发电厂存在以下问题:1.长期收集不明来源垃圾,超负荷运作;2.飞灰产生量与环评严重不符,且未经处理直接填埋至发电厂附近的青田县垃圾填埋场中。多次反映未果。
1.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前往焚烧发电厂对普通工业固废等相关进场、巡查台账进行全方位检查,台账均已规范记录,普通工业固废处置流程已纳入浙江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由环保部门进行后续监管,发电厂焚烧量已纳入建设局环卫处日常监管范畴。2.发电厂炉渣出料间卷帘门已修复,垃圾输送栈桥进卸料大厅入口感应门已设置。
丽水市青田县祯埠镇陈篆村生态遭到破坏问题:1.2007年青田县瓯江外雄电站建设蓄水,水位上涨淹没瓯江河岸线上农田、耕地、生态林地和沙滩,将村民299.57亩沙滩占为国有;2.2013年为建设金丽温高铁,强行征用村民基本农田50余亩;3.2020年8月至11月,青田县潘某、洪某森等带队施工,在陈篆村瓯江河岸线上生态林强行粗暴施工,肆意破坏生态林、耕地,过度建造绿道一至二条,亭台、码头十处,绿化带二至四条,侵占林地、耕地总面积50.3亩;4.2021年在陈篆村瓯江河岸线上林地引进“乡村日记”项目,破坏生态林地30余亩,在陈篆村“大寨田”中段进行非法买卖和以租代征的方式毁坏农田耕作层15亩,填埋农田灌溉水渠60米。诉求:1.拆除陈篆村外瓯江河岸线上生态耕地中的一切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原状归还所有权;2.拆除“大寨田”中违法建筑物,恢复农田耕作层和农田灌溉水渠。
1.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孙祯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壹佰零伍元整(¥36,105.00),责令退还占用的3.1815亩土地。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和非法占用的土地已于2024年8月27日分别拆除和退还到位。2.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孙祯华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租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行为,责令孙祯华15日内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元整(¥2,250.00)。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两起生态环境破坏事件:1.温溪镇新区片沙埠生态公墓一期建设工程(位置在沙埠村“兰山头”),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破坏国家二级公益林;2.温溪镇沙埠村“下沙后”(土名)的大量耕地被倾倒建筑垃圾和淤泥,导致耕地被破坏无法耕种。
1.青田县林业局将温溪镇沙埠村擅自采伐林木和超审批范围占用林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线索移交至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7月15日对违法主体处以罚款23154.9元,并对占林地部分进行种植树苗复绿。2.实施工程单位已完成围栏加装和设置警示牌工作,并对场区内已堆放的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平整。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土名为“凤田山”的两处林地在2010年被人故意破坏。有关部门于2021年4月25日对破坏林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章某武进行行政处罚,但被破坏的林地生态环境至今还没有修复。诉求:恢复森林植被和山林生态环境。
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高坟岗村和武埠村交界处,金温加油站旁有一家碎石加工厂,将生产废弃泥巴倾倒在加工厂对面青竹村的瓯江边,沿途一公里左右,要求查处。
1.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已对该公司擅自露天堆放污泥行为立案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00元。2.青田县水利局要求当事人完成压滤污泥清运及河道岸坡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塘里岙村秋彤坑风景区附近,有一处露天洗砂场,无相关手续和环保措施,生产废水直排附近小溪,且产生的粉尘、噪音极度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点位负责人已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场地内工程渣土的清运工作,并对堆放场地进行平整。
丽水市青田县老鹤城中路47号正新鸡排炸鸡店配套的油烟过滤器治理效果不理想,油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商家监督管理,督促业主定期清洗油烟机,按要求规范经营。经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上门检测油烟排放情况,油烟实测浓度为0.1mg/m³,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的排放浓度。
丽水市青田县章旦乡青田诚石花岗岩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超采矿许可证范围,在章旦乡新旦行政村彭降自然村公益林地上开采岩石,而非采矿许可证中允许的花岗岩,超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期限采伐林木,至今仍在采伐;2.假借采矿名义,非法侵占彭降自然村下坑白岩下、牛鹿、芝麻坦背等山场林地共计211亩,同时还侵占彭降自然村一组、三组基本农田24亩、自留山13亩,总计破坏林地、农田、自留山共计248亩; 3.在彭降自然村下炭窑、坎乌、下个大坪三处山场13亩公益林地上非法采石,并填埋下坑河道100多米,非法搭建大棚19661平方米用于加工砂石料;4.非法挖掘了三个山洞隧道,从中盗采砂石料倒卖;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查处。
1.对该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2.5415亩问题,青田县公安局高湖派出所于2024年8月14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了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移送青田县人民检察院审核检查起诉。2.对该公司3个隧道的资源量出让收益未缴纳到位问题,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7月委托浙江海川地矿科技有限公司做核算并出具了核算报告,未缴纳出让收益的资源量为3.5435万立方米(9.1068万吨)。2024年8月委托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进行价款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未缴纳的出让收益为29.26万元。2024年9月20
日,该公司已将款项缴纳到位。3.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联合青田县林业局、青田县水利局、青田县砂石料工作中心、青田县瓯南街道办事处、青田县章旦乡人民政府开展了现场检查,对矿山排水系统完善、植被养护、废石清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目前,有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沙塘路东边(温溪壹号院东北侧,南至温丽高速,东至繁荣路)的一片农田生态环境被破坏多年。
落实专人负责堆场现场管理,做好堆场雾炮机使用,源头治理扬尘污染,切实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丽水市青田县三溪口街道张山村村民徐某新,将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污泥倾倒在三溪口街道溪口村叶山自然山场自己承包的50亩场地上,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严重。
1.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6月4日对徐某新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问题立案调查,于2024年8月15日对徐某新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要求青田县莹杰污泥处理有限公司对露天堆放污泥问题进行整改,该处已进行土地覆绿整改。
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47-2号正新鸡排没有油烟管道,油烟味道严重。多次向12345投诉无果。诉求:将排烟管道拉至屋顶。
青田县欣华小吃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在净化设施和排烟道中段增设了活性炭水循环过滤设备,通过排气管在店面门口排放(距离地面高度约3米),在店门口加装门帘隔离设施,减小油炸气味外溢。
丽水市青田县高市乡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当地以航道养护名义在保护区核心区内做非法施工,后被发现制止。来信人希望加强该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
青田县林业局提高对鼋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护力度;建设保护区标志标识牌;安装高位预警监控,对鼋保护区范围非法施工、破坏情况实时监控、预警。
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47-2号正新鸡排排烟口设置在居民楼二楼窗户下面的广告牌处,没有高空排放,影响隔壁商铺正常营业,现场检查时均未进行油炸作业,也未对正常油炸时的臭味及敏感点位的臭味进行检测。
1.青田县欣华小吃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废气再经活性炭水循环过滤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管在店面门口上方广告牌处排放(距离地面高度约3米),在店门口加装门帘隔离设施,减小油炸气味外溢。2.经委托浙江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正新鸡排二中店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2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于2021年启动旧城改造并于2023年陆续动工,拆除的建筑垃圾长时间堆放在原址未及时清运处置,导致旧城核心区域包括历史保护区商业街和百年教堂室外餐厅等地被建筑垃圾包围,蚊蝇滋生、污水横流、空气异味重,严重污染旁边的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多次反映未果。此外,当地于5月9日在建筑垃圾上遮盖绿色网布躲避监督检查。望尽快清运旧城核心区域的建筑垃圾。
青田县旧城改造工作指挥部已完成堆放区材料的全覆盖,落实专人管理,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围栏全封闭。
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兰某伟、刘某海将污泥、建筑垃圾等污染物堆放在刘某付等人的基本农田里,导致大片基本农田遭受严重破坏无法耕种,臭气熏天。
1.实施工程单位已完成围栏加装和设置警示牌工作,并对场区内堆放的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进行平整,场区配备雾炮机用于抑制车辆进出时产生的扬尘。2.施工单位已落实专人负责工程渣土清运、处置、消纳等环节,重点做好扬尘治理、消除臭气、降噪工作,并做好日常台账整理。3.温溪镇人民政府督促堆放点管理者对靠近村庄方向的堆放位置播撒草籽与喷洒清新剂等吸收异味。
丽水市青田县上岸村来信人反映,2021年5月28日,有人用车拉来大量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倾倒上岸村土地上,发出刺鼻气味,造成大片土地污染,多个水塘鱼、虾死亡,农作物绝收,经查,有毒垃圾来自温溪某电镀厂,抽查水域多个点位水质呈碱性,氰化物、镍、铬等物质严重超标,个别点位超标16倍多,多次投诉未果。
丽水市青田县三溪口街道上岸村村民反映,2021年5月28日温溪电镀厂将危废倾倒在村里施工工地上,经有关部门检验测试报告显示周边水域水质呈碱性,氰化物、镍、铬等物质严重超标,鱼塘污染严重导致大量鱼类死亡,村里臭气熏天,影响村民健康。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未果,被污染水域和土地目前仍处于休渔和休耕状态。
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石井村有一家大型养猪场(老板叫季某祥)存在雨天偷排养殖废水的情况,污染下游小垟村河道水质,造成该河道鱼类灭绝。
丽水市景宁、云和、青田、庆元等县的老屠宰企业屠宰生产污水仅使用简单化粪池沉淀,未配套其他污水处理设备,屠宰生产污水长期超标排放。莲都、龙泉、松阳等区县的老屠宰企业存在监管宽松的现象。
1.加强日常监测,屠宰企业已落实专人负责废水检测,加大对污水水质检测频次,要求做到每季度一次。现已于2024年6月21日委托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7月19日、8月9日、9月10日、10月8日委托浙江竞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合格。2024年7月9日青田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对屠宰公司进行水质抽检,检测结果合格。
2.对青田县食品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8月5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针对其污水超标排放问题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32000元。现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所有监测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值。